《表2 各商业银行隐性服务增值税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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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的税负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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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各银行2016年季报及作者计算

由于只对贷款及垫款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征收增值税,其余部分免税。在商业银行的隐性服务中,占比最大的是存贷款业务所产生的利息收入。需注意的是,在利息总收入中还有部分是同业及类同业利息收入,而这一部分收入是免税的。因此,我们在隐性服务中只对存贷款业务征收增值税。然而,由于数据获取途径有限(目前无法得知银行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及为了计算简便,我们采取一种较为简便的计算方式,即用银行的同业存放减去存放同业再乘以同业存款利率得出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同业存款利率的市场表现形式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2016年3月31日3个月的SHIBOR为2.8248%。我国7家上市银行2016年第一季度隐性服务按照6%税率征收增值税的计算情况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