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三种典型模式下代表法院概况》
以前述“审判庭制度导致司法行政化”的逻辑为理论依据,许多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针对审判庭的规模、内部结构以及去留进行了改革,采取了诸多弱化审判庭功能、取消审判庭设置的举措。较为典型的改革模式主要包括三种(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551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李振贤 |
绘制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以前述“审判庭制度导致司法行政化”的逻辑为理论依据,许多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针对审判庭的规模、内部结构以及去留进行了改革,采取了诸多弱化审判庭功能、取消审判庭设置的举措。较为典型的改革模式主要包括三种(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551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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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李振贤 |
绘制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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