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我国D&O保险主要承保公司及实际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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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理论研究与中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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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宋一欣,孙宏涛.董事责任保险与投资者权益保护[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本文对我国D&O保险的主要承保公司及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见表6),可以发现,我国主要承保公司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以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等10家大型保险企业,同时各家保单具体内容是存在一定差异的。从内容上来看,赔偿限额、责任免除以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义务是各保险机构均会关注的重点。然而,目前我国D&O保险多是直译国外合同条款,表述模糊生涩且保险责任边界不明[3]。对于违反披露义务、忠实与勤勉义务的“不当行为”界定也是模糊不清。此外,我国D&O保险承保机构多是集中于大型保险公司,尚未得到国内中小型保险机构的足够关注,这都是制约D&O保险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发展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