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研发投入比重对企业实际和名义研发投入强度差异的影响》

《表4 研发投入比重对企业实际和名义研发投入强度差异的影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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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实际的研发投入强度究竟有多高——来自信息技术行业上市公司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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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分析在税金及附加和坏账损失占营业收入比重一定的情况下,不同研发投入比重对实际和名义研发投入强度差异的影响。现假设一家企业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100万元,税金及附加和坏账损失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即5万元,考虑研发投入比重逐渐增加情况下对实际和名义研发投入强度差异的影响。当研发投入为1万元时,名义研发强度为1%,实际研发投入强度为1.05%,即实际和名义研发投入强度的差异为0.05%,占名义研发投入强度的比重为5.26%;当研发投入为10万元时,名义研发投入强度为10%,实际研发投入强度为10.53%,即实际和名义研发投入强度的差异为0.53%,占名义研发投入强度的比重为5.26%;当研发投入为12万元时,名义研发投入强度为12%,实际研发投入强度为12.63%,即实际和名义研发投入强度的差异为0.63%,占名义研发投入强度的比重为5.26%。由此可以看出,在税金及附加和坏账损失占营业收入比重一定的条件下,随着研发投入比重的不断上升,实际研发投入强度和名义研发投入强度的差异也不断扩大,也就是说,实际研发投入强度和名义研发投入强度反映的企业研发投入水平的差异逐渐增加,名义研发投入强度对企业实际研发投入强度的扭曲程度会随着研发投入比重的上升而加大。如表4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