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部门关于农家乐用地分类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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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家乐用地管理政策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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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农业部、住建部、国土资源局及旅游局均对以农家乐为代表的休闲农业给予了政策上的支持。2015年农业部《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指明支持农民发展农家乐,可通过多渠道获取土地发展休闲农业;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闲置宅基地做休闲旅游养老产业等,鼓励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为农家乐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但是农家乐作为一种融合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其小到农民利用自家宅基地经营,大到外来业主承包农林用地经营的方式必然导致用地类型多样,往往都会涉及到耕地、宅基地、林地及水域等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并且在不同部门出台的政策中往往有着不同的分类标准和内容(表1)。例如,国土资源部强调对农用地的保护,住建部更关注城市建设用地,农业部则把农家乐用地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但集体建设用地中没有与农家乐用地直接相关的用途分类,此外它对于广义农家乐的用地并无提及。各部门对土地分类侧重点的不同将直接增加农家乐用地分类的难度,无法从定性的引导转为针对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