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不同世代城市青年住房获得事件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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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与中国城市青年住房获得——基于住房生涯视角和离散时间事件史模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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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显著性水平:*p<0.10,**p<0.05,***p<0.01(双尾检验);括号内为标准误。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制度因素持续影响各世代青年住房获得。表4显示,1969年以前出生的世代中住房获得的地域差异显著,本地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青年获得住房比率分别为4.19倍(e1.432)和3.39倍(e1.220)。“70后”群体中,青年住房获得的地域差异减少,但本地城镇青年仍具有显著优势。“80后”群体中,住房获得地域差异增大,本地城镇和农村青年的比率分别为1.93倍(e0.659)和1.63倍(e0.490)且影响显著。单位影响系数显示:1969年以前出生的世代中体制内单位影响系数为负;“70后”群体中,国有机构影响系数为正,国有企业影响系数为正且通过显著性检验;“80后”群体中,体制内单位的影响系数为正且非常显著。1969年以前出生的世代中,体制内单位职工主要从单位获得福利住房使用权,体制外单位职工可以通过自建住房和市场购房等方式获得住房产权,从而在住房产权上具有“优势”。房改售房结束以后,体制内单位的住房优势得到显化和强化。以“80后”为例,国有机构和国有企业比率分别为2.61倍(e0.958)和2.31倍(e0.835)且非常显著。假设1b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