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夫、妻双方父母的住房状况、社会经济属性与青年家庭住房产权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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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际传递视角下中国城市家庭住房产权获得——基于上海的实证研究》
注:***p<0.001,**p<0.01,*p<0.05
夫妻中至少有一方父母拥有住房的青年家庭拥有住房的比例要明显高于夫妻双方父母都没有住房的青年家庭。当夫、妻双方父母都没有住房时(表2),青年家庭拥有住房的比例最低,为62.53%;当丈夫父母或妻子父母仅其中一方拥有住房时,青年家庭拥有住房的比例分别为79.75%和75.86%;当双方父母均拥有住房时,74.93%的青年家庭拥有自有住房,且四种情况之间的差异通过χ2检验(p=0.000),说明双方原生家庭的住房产权状况与青年家庭的住房产权之间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其中,父母双方都有住房比只有一方父母有住房时青年家庭住房产权概率要低,可能的原因是80后群体中独生子女比例较高,作为父母住房财富的继承者,当夫妻双方父母都有住房产权时,青年家庭拥有更多的住房资源和选择,购置独立住房的压力和意愿较小,但一方或双方父母有产权背景下,青年家庭住房自有率的差异并不大(不到5%),更多的差异存在于父母无或有产权的情况,差异最大达到17%。从性别差异来看,丈夫父母拥有住房产权时,青年家庭获得住房产权的比例更高。
图表编号 | XD0020850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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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30 |
作者 | 崔璨、崔军茹、李佳怡 |
绘制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华东师范大学未来城市实验室、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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