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数字金融使用与不同生命周期小微企业杠杆率与融资约束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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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约束与杠杆率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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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继续考察数字金融使用对不同生命周期小微企业杠杆率与融资约束的异质性影响。唐松等(2020)、黄宏斌等(2016)采用现金流组合法对上市公司样本划分生命周期,由于CMES数据是问卷调查数据,其中没有小微企业的现金流相关数据,我们无法使用现金流组合法对小微企业样本划分生命周期。同时,为保证分组子样本量较大,我们根据样本企业经营年限的中位数(7年,见表1)将样本划分为成长期和非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进行检验,回归结果见表4。由表4可知,不论是对杠杆率还是融资约束,是否使用数字金融的回归系数只在成长期小微企业中显著为负,在非成长期小微企业中不显著,表明使用数字金融对成长期小微企业杠杆率和融资约束的影响强度显著大于对非成长期小微企业的影响强度,也存在明显的异质性,与H3预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