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道光元年川陕楚边区更动官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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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川陕楚边区的行政建制与人事管理——以道光元年设治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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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四川总督蒋攸铦奏为遵旨查勘川陕楚老林情形并酌议添设文员事》,道光元年八月二十一日,档号:03-2502-014;《四川总督蒋攸铦呈查勘川陕楚三省边境情形会同酌议添改厅治营汛各事宜清单》,道光元年八月二十一日,档号:04-01-01-0613-048。

缺分一旦确定,就不能随意更动。乾隆四十三年规定:凡道府各缺,如原系请旨及部选之缺者,俱不准改为在外题调。而厅、州、县缺,如有因繁简不符,必须随时酌改之处,令各督抚分别缺之大小,如丞倅、牧令之缺应请改繁者,即于丞倅、牧令缺内改简互换,其佐杂之缺,即于佐杂缺内酌改,不准将州县以上缺与佐杂缺互易(2)。换言之,不仅官员添置需要裁员互换,官缺改繁亦须改简互换,以保证缺分繁简和权力分配的现有均衡。这是各省改缺的基本原则。但为改善治理环境,三省在改制时予以较大变通(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