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资产评估行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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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会计师执业中信息收集权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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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法对保障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依法开展业务的规定如表2所示。现行《注册会计师法》未对注册会计师从事本行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造成行业发展几十年来专业人员维护自身权利和履行义务只能以跨行业法律以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下位法为法律依据。与《注册会计师法》相比,《律师法》专门设置独立章节(第四章)规范律师执业中的权利和义务。《资产评估法》虽然未设置独立章节规范评估人员的权利、义务,但在对专业人员进行规范的章节中设置专门条款对评估专业人员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为保障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挥对社会经济的专业作用,应当在《注册会计师法》中增加关于注册会计师权利、义务的具体明确的规定,使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有法可依,也有利于提高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