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不同金融改革政策效应的特殊机制》

《表6 不同金融改革政策效应的特殊机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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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与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来自金融改革试验区设立的准自然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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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代表1%、5%、10%的显著性水平;括号中的数值表示聚类稳健性标准误。

由于设立金融改革试验区的目标定位具有明显差别,例如浙江省金融改革试验区侧重发展民间金融;珠三角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强调金融市场、组织与产品等领域的金融创新;云南广西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则旨在促进跨境金融发展,扩大金融开放水平。鉴于珠三角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和云南广西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覆盖的城市较广,前者包含11个城市,后者包含15个城市,本文以该二类金融改革试验区为例,分析其对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影响的异质性效应。此二类金融改革试验区的不同功能定位体现在,珠三角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更多地借助金融创新提升产业结构升级水平,而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更大程度依赖跨境金融与贸易合作等途径提升产业结构水平。因此,本部分将借鉴中介效应分析的思路,分别使用创新激励和开放水平作为珠三角金融改革试验区和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的特有中介变量,进一步检验此二类金融改革试验区设立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特殊机制。其中,使用城市创新专利数量衡量创新激励,使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额占GDP比重衡量对外开放程度。估计结果如表7所示,珠三角金融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能够形成创新的激励效应,进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金融业发展本身对产业结构的升级效应并不明显;相反地,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显著促进了本地金融业的发展进而加速了产业结构升级,但与该试验区设立关联度较大的开放程度却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这一结果说明,不同的金融改革试验区促进本地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具有显著的异质性,且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渠道并不完全一致。金融改革政策的出台与实施,需要依据一定的地区禀赋、要素结构和比较优势,才能实现政策效应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