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传统合同与智能合约的对比表》
第二,主体身份的接轨。智能合约的核心要素包括数字身份,这不同于传统合同中当事人均以真实身份参与,合同主体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但在智能合约中,当事人不去追求对合约当事人真实身份的探求,身份往往具有虚拟性。虽然数字身份未必是真实身份,但该身份对应的民事主体是真实存在的。此外,智能合约还有其独特的要素:数字资产、合约仲裁平台及数字资产托管平台,这两个平台系以代码和区块链的形式进行。随着智能合约的广泛应用,对智能合约的行政监管逐步受到重视,其中就包括主体身份实名注册的要求。因此,智能合约的主体身份也在逐步与传统合同接轨。
图表编号 | XD0020027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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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12 |
作者 | 谭佐财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