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政策实施前、后A院门诊患者次均费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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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零加成背景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医院运营及医生处方行为的比较研究》
注:***代表P<0.01
对于A院在政策干预时点前后患者医疗费用的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服务价格的调整使得门急诊患者次均总费用较改革前降低了2.2个百分点,次均药费降低了15.63个百分点,次均检查费增加了2.18个百分点,次均化验费增加了6.42个百分点。政策实施前后的费用差异在1%标准下具有显著性。
图表编号 | XD0019884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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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蒋虹丽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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