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政策实施前后次均费用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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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疗改革对三甲中医院经济运营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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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政策实施后,尽管次均门诊费及次均住院费均有所小幅度增加,实施前分别为306.44元、3069.85元,增长率分别为2.37%、5.39%,但次门诊药占比、均次住院药占比降幅分别为6.20%和7.65%。统计政策前后的数据进行比较,在三甲院区,结果表明综合医疗改革前后在次均门诊药品费、次均住院费、次均门诊药占比及次均住院药占比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果表明政策前后在次均门诊费、次均住院费、次均门诊药占比及次均住院药占比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