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药品零差率政策实施前后人均费用改变情况 (单位:元)》
政策实行前门诊的人均费用为89.73±34.56元、住院人均费用在1 308.2±329.1元,在实施政策之后,门诊与住院部的费用均下降,分别为73.26±21.36元、1 221.48±286.85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6357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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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0 |
作者 | 赵彤、胡亚男、付非、钟越 |
绘制单位 | 吉林医药学院管理学院、吉林医药学院管理学院、吉林医药学院管理学院、吉林医药学院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