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不同自贸区关于期货市场具体政策的比较》
注:表中的政策依据各自贸区颁布的方案由作者自行整理。由于陕西自贸区、黑龙江自贸区、广西自贸区、云南自贸区、北京自贸区和湖南自贸区的总体方案中未有涉及期货市场的表述,因此在本表中没有列出。
从国内设立首个自贸区以来,国务院公布的每个自贸区的总体方案,对于在自贸区发展期货市场的问题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及。已经批准成立的各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关于期货市场的政策比较见表1。其中,对于“区内机构或个人双向投资境内外期货市场”的政策,国家正在逐步实施更加具体的配套细则。由于上海自贸区是首个设立的自贸区,也自然成为了具体政策措施下发实施的首个示范基地。(1)
图表编号 | XD0019867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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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30 |
作者 | 韩金红 |
绘制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