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时期中央关于“农民市场机会”的主要政策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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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市场机会70年:回顾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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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国家通过颁布《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文件,在继续完善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同时,开始逐步松绑农村金融市场、土地产权市场、水权流转市场,并鼓励农民分享农村产业发展的收益,尤其是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住房财产权、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各类生产要素的产权地位,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资本市场(参见表3)。上述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农村要素市场开放,增加了农民可利用的市场机会,尤其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高征地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市场在理论上为农民创造了巨大的市场获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