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基于标准的情绪调适领域评价范例》
我国没有关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统一课程标准,但是可以依据《纲要(2012)》,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细化为区域评价标准,以符合当地的教育实践。《纲要(2012)》中指出,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五个方面。这些内容就是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目标(即标准)。在此基础上将五个方面的关键内容具化为不同阶段学生需要达成的学业成就目标(即表现标准)。标准从认知、情感、行为三个维度进行分别呈现,依据不同年龄特点需要达到的知识或技能掌握水平进行逐层划分,从而建立基于标准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学生评价体系。例如,在情绪调适方面,在《纲要(2012)》中,小学高段的要求包括“正确面对厌学等负面情绪”这一项,在体系中的呈现方式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9600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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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1 |
作者 | 徐精敏、张汉强 |
绘制单位 | 湖北省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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