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有效性评价研究内容》
有效性评价研究内容见表2。经文献调研本品为BCS1类或3类的药物。在现行质量标准中,溶出度检查法是以水为介质,并规定在15min内释放85%以上。通过进一步研究,本品片剂以水为介质,桨法50转的条件下迅速崩解,基本在5 min内可释放85%以上。胶囊剂在小杯法中的释放稍慢,但是在15 min内也可达到80%的溶出量。依据FDA[10]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本品可视为速释制剂,溶出不为本药物吸收的“限速步骤”。因此,本研究将溶出度检查项视为中低风险因素。但是为更好反应制剂厂家工艺水平,我们开展了3种条件下溶出曲线的对比研究,发现基本一致。由于胶囊剂检查法为小杯法,我们又开展了与桨法的对比研究,发现桨法同样适合本品溶出度检查,因此建议更改为桨法,即与原研制剂溶出方法一致。对于本类药物,晶型与粒度均为低风险因素。对于晶型,经文献调研,未检索到晶型与药效之间的报道。
图表编号 | XD0019212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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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15 |
作者 | 李宝霞、董双涛、张春泓、马郑 |
绘制单位 |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大连市药品检验所、大连市药品检验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