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国家的CFIUS审查案数量统计》
注:截至2020年10月,美国财政部公布的CFIUS最新审查报告为2016—2017年度报告,所以表中数据只到2017年。数据来源:美国财政部。
宽泛而模糊的审查标准极大增加了CFIUS审查的主观性。这使得美国政府可以在立法的掩盖下对不同国家的外资进入予以差别对待。在对中国投资的审查中,这种差别对待的现象十分明显。分析美国财政部公布的CFIUS审查报告,可以发现从2010年到2017年这一期间,CFIUS针对中国企业启动的国家安全审查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如表2所示,CFIUS审查中国企业的案件数量在2012年以后即明显多于很多传统的对美投资国家。体现CFIUS差别审查的典型案例是奥巴马禁止三一重工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Ralls)收购俄勒冈州的风力发电场项目。CFIUS对其审查的主要理由是罗尔斯公司收购的四家风力发电厂靠近该地区的海军设施。然而,这一地区存在的其他外国风电场则没有被要求接受审查。美国学者曾针对该案评论道:“似乎没有什么能阻止(美国)政府强迫中国公民放弃他们在风力发电厂的利益”(Isaac Lederman,2020)。
图表编号 | XD0018551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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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8 |
作者 | 王保民、袁博 |
绘制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