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型城镇化试点实验组和控制组的地域分布》

《表1 新型城镇化试点实验组和控制组的地域分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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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试点政策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基于PSM-DID的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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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新型城镇化”概念,2015年2月,国家决定在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进行新型城镇化试点,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本文将新型城镇化试点政策看作一次准自然实验,利用双重差分法评估新型城镇化试点政策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本文将2015年设置为政策的发生期,将第一批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定义为实验组,非试点城市定义为控制组。由于2015年年底和2016年年底出现第二批和第三批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因此对研究对象做如下处理:剔除2015年年底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鉴于数据截止到2017年,且一般来说政策实施效果具有滞后性,因此,将2016年年底的试点城市保留作为控制组。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构建两个虚拟变量:一是实验组和控制组虚拟变量,实验组为第一批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定义为1;控制组为非试点城市,定义为0。二是政策时间虚拟变量,2015年及以后年份定义为1,之前年份定义为0。本文在实证分析中使用的是地级市数据,在实验组与控制组的选取过程中做了如下处理:某些地级市在设立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时,只将地级市内的某个县级市或区作为试点,如果将该地级市作为试点城市会低估新型城镇化的政策效应,因此将这一类地级市和数据缺失严重的地级市在样本中剔除。本文用于评估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政策效应的实验组和控制组样本选择范围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