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区域特质、产业结构与城市创新绩效——基于创新型城市试点的准自然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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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特质、产业结构与城市创新绩效——基于创新型城市试点的准自然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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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报告了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包括样本数、均值、标准差、中位数、最小值和最大值,其中第1行是因变量的情况,第2行是核心自变量的情况,第3~7行是控制变量的情况。由表2可知,获批创新型城市的均值为0.09,说明样本中9%为处理组。城市创新指数的均值约为6.95,中位数为0.59,说明城市创新指数差异较大且标准差约为38.74。政府财政科技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及实际利用外资均存在标准差大于均值的特征,说明城市之间经济水平差异较大,体现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征。因此,很难简单地根据城市创新指数的统计特征来判断获批创新型城市与城市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而是需要进一步的实证分析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