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创新能力与企业绩效——基于区域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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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创新能力与企业绩效——基于区域创新环境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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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为变量描述性统计表。从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特征来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强度的平均值为0.012,最大值为0.035,最小值为0,说明我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强度在不同企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且整体偏低。企业创新能力平均值为0.6,最大值为0.78,最小值为0.19,这符合我国企业创新能力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区域创新环境平均值为3.5,最大为5.67,最小为2.48,表明不同区域创新环境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