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各年代官方与私人主体内涵大类占比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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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的多元变迁研究——基于拉萨市语言景观的历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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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年代官方与非官方文化内涵大类比较。在不同年代,官方与私人文化主体在所使用的语言标识中,存在文化内涵大类的相关差异。表6显示,1960-1970年代,语言标识多为官方设立,其中法律法规类内涵居大多数;其次是个体集体(主要是集体)类,其内涵往往多与政治活动相关联。1980-1990年代中,官方和私人主体内涵均以法律法规居多,但官方标识中的其它内涵数量趋于接近;私人标识中的个体集体内涵仍约占30%,特别是私人标识中的市场服务类内涵迅速增加,达到约20%。2000年代,官方标识中的法律法规类内涵略有减少,但空间时间类内涵超过了40%,市场、道德、意愿类内涵明显增加;私人标识主要集中在市场服务、意愿情趣、空间时间三大类,分别各占20%多;其次是个体集体约15%,其它各内涵大类数量大体相当。2010年代,官方标识中的空间时间类内涵超过了90%(主要是地名、位置等),其它各类内涵虽都有显示,但分别所占比例已不多(均在1%左右);私人标识中的市场服务和意愿情趣成为更加突出和主要的内涵项,两项总和超过本年代内涵数量的50%,个体集体次之,其它内涵项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