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实验组和控制组国家(地区)分布》

《表1 实验组和控制组国家(地区)分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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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的贸易效应及其区域异质性——基于面板“反事实”方法的实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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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HCW方法,控制组国家(地区)的选择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中国与控制组国家(地区)的国际贸易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紧密相关,因而二者可受某些共同因子的影响;二是中国与控制组国家(地区)的国际贸易必须外生于“一带一路”倡议,换句话说,“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贸易对控制组国家(地区)没有影响。为此,首先,在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中选取了样本期间与中国季均进出口总额超过500亿元的国家(地区),这些国家(地区)与中国有较为稳定的贸易往来,可较大程度上消除“剧烈波动”的不利影响,且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道,它们与中国的国际贸易均受中国经济发展状况,外向型政策、汇率、贸易条件等共同因子的影响。其次,“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的扩张可能对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产生“挤出”,从而使中国与这些国家(地区)的国际贸易缺乏外生性,为尽可能减少此“挤出”效应的影响,进一步在控制组备选国家(地区)中删除了发展中国家(6)。除此之外,为保证控制组国家(地区)能够更好地对实验组国家进行拟合,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与余下的控制组备选国家(地区)的进出口逐一进行单变量回归,并以5%的显著性水平为标准排除回归结果不显著的国家。经上述处理之后,最终,共得到11个满足条件的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作为最终的控制组备选国家(地区)。实验组和控制组国家(地区)分布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