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和“企业新型学徒试点项目”基本信息统计表》
尽管在国家意志与相关文件中,现代学徒制或新型学徒制是中国政府积极推行的一种育人制度,甚至教育部在过去五年的试点布局中,专门设立由政府、行业、企业和院校四类主体分别牵头的试点,分别从探索地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探索开发规范和保证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各类标准,探索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有效途径、运作方式和激励机制,探索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等四个角度展开实践。但是在实质上,我国学徒制仍然属于Hilary Steedman定义下的“供给引导型”,也就是说在双育人中,职业院校承担了更多的教学任务与责任,属于院校主导,企业参与。同时在实践层面,我国学徒制普遍是以校企联合育人协议(合同)为基础的,属于校企双方的“自治”行为,即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内容与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人才培养质量考核等都由校企两个育人主体协商确定,是两个主体的个体行为,其中即使形成了约束双主体的标准、规范等,但其适用范围仍然限于这两个主体之间,尚未跃升为行业与社会认定的模式。
图表编号 | XD0021123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1.02.15 |
作者 | 易艳明 |
绘制单位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