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指导性案例的主要来源法院审理程序(13家法院)》

《表3 指导性案例的主要来源法院审理程序(13家法院)》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019年度司法应用报告》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遴选出2例以上指导性案例的来源法院共计13家,涉及二审案例41例,再审24例,执行14例,国家赔偿5例,一审2例。其中二审案例含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12家法院,具体包括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天津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二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程序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程序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程序有最高人民法院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程序仅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