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电商平台“二选一”排他性交易适用不同法律对比》
注:表1所列法律中均没有规定民事责任的具体形式;表2所指法律适用难度系指相应法律适用时证据获取难易、规则理解差异、原告方获得胜机率等,关于《反垄断法》适用门槛最高前文也已有论及;表2第三对比项“主导平台责任轻重”主要系指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方面由于三部法律均没
关于法律的选择适用问题,已如前述,从理论上看,《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均可以适用,但实际上,考虑到现实中的“二选一”排他性交易安排基本属于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类型,因此应当主要考虑《合同法》之外其他三部法律的适用问题。而在选择适用其他三部法律时,又同谁提起的救济,希望通过什么途径实现救济有紧密联系。为此,需要对三部法律适用结果从不同角度进行对比,根据前述的相关讨论,对照具体法律条文,具体对比结果如表1、表2。
图表编号 | XD0018210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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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30 |
作者 | 郭宗杰、崔茂杰 |
绘制单位 | 暨南大学法学院、暨南大学竞争法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