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阶段评估内容:电商交易平台价值共创组态研究:一项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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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交易平台价值共创组态研究:一项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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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核心条件“存在”,表示核心条件“缺失”,“●”表示辅助条件“存在”,表示辅助条件“缺失”,空白单元格表示该条件存在或缺失都不影响结果。

本文同时分析高用户感知价值(PV)和低用户感知价值(~PV)的构成组态,不仅可以验证是否前因条件与结果具备不对称因果关系,还有利于深入挖掘组态内涵,揭示价值共创模式的差异。为减少矛盾组态,本文将原始覆盖率阈值设置为0.8,PRI一致性阈值为0.75,案例频数阈值为1。根据简约解和中间解整理绘制价值共创组态如表3所示。从结果来看,高用户感知价值组态和低用户感知价值组态的总体一致性系数均达到0.97479,大于0.8的阈值,总体覆盖率均为0.70582,表明组态对结果的解释力较高。同时,高用户感知价值存在两种组态类型,两种组态存在相同的核心条件(DA和UP),说明积极的平台对话和积极的用户参与是电商交易平台获得高用户感知价值的关键要素。低用户感知价值呈现出一种组态,消极的平台对话、消极的开放获取、消极的风险评估和低透明度(~DA、~AC、~RA、~TR)是推动低用户感知价值的关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