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广东省工业企业危险废物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风险受体指风险承受者,在风险评价中指生态系统中可能受到来自风险源的不利作用的组成部分,包括在区域工作和生活的人、敏感的物种和区域环境中敏感环境要素,如水体、土壤和大气[6]。依据危废泄露污染途径,选择人、生物、土壤、水体、地下水作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受体评价对象。居住密度指以厂区边界一定范围做缓冲区,缓冲区内人口总数与面积的比值,由于危险废物扩散速度较大气、水体等较慢,因此选取500 m作为其评价范围,该指标用于衡量危险废物泄露对于人体的影响。生态用地指除人工硬化表面之外,其他能够直接、间接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的城市用地。包括城市中的绿地、水体和无植被地[7]。生态用地比例指以厂区边界一定范围做缓冲区,缓冲区内生态用地面积与总面积的比值,该指标用于衡量危险废物泄露对于周边土壤、动植物的生态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及准保护区。地下水功能区参考《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中地下水二级功能区范围。广东省工业企业危险废物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9725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谢琼芳、陈来国、张宝春、李伟铿、樊少芬、韦凯翔、姜杉 |
绘制单位 | 广州市智荟环保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广州市智荟环保有限公司、广州市智荟环保有限公司、广州市智荟环保有限公司、广州市智荟环保有限公司、广州市智荟环保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