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早期教育专业课程评价体系表》
注:★表示课程评价中需要关注的重点。
早期教育课程评价要体现评价的全面性、有效性必须要完善课程评价体系,要从评价项目、评价目的、评价原则、评价主体、评价类型、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以及评价处理等方面加以完善设计(见表3)。早期教育专业课程评价的重点不在课程改革而在培育人才,评价的落脚点要实现“系统培养、多样成才”:系统培养学生的职业态度、敬业精神、专业技能,以美育人;关注学生个性差异和优势,学生学业的发展本质是特色发展,发现自身特色,形成各具特色的获取知识的能力、决策的能力、反思的能力、创新的能力。这些学业水平的成就目标需要靠与教学过程结合的过程性评价来实现。教师要设计评价指标,搜集学生在各种真实评价中的证据,并把在专业知识、能力和态度方面的评价信息反馈给学生,来实现对课程的评价目的。
图表编号 | XD0018014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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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0 |
作者 | 罗小琴、胡娜 |
绘制单位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