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罗湖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与传统总额预付方式的区别》
2016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罗湖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深圳市试点建立与分级诊疗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总额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深人社发[2016]52号),以罗湖区为试点,在不改变市社保局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现行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模式基础上,以集团的签约参保人(签约时间满1年以上且签约状态正常)为对象,将上一年度基本医保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含市外医疗费用及现金报销费),加上约定年度全市医保支出平均增长比率值,打包给罗湖医院集团,年终清算时如有结余,医院集团可以用于进一步做好居民的疾病预防、业务工作的开展及医务人员的激励,称为“总额管理、结余留用”,与传统意义上的总额预付方式不同(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789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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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5 |
作者 | 宫芳芳、孙喜琢、李亚男、李文海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