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2例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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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技术鉴定存在的问题及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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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35例案件中,12例属医疗事故(见表1),包括5例死亡、7例活体,其中,1例为全责,3例为主责,4例为次责,4例为轻微责任;另外23例存在不同程度医务人员责任感缺失、操作不规范现象,但由于其与不良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鉴定为非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