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海洋法律体系一览》
第一,海洋法律未形成体系。在法治国家中,“法”是各项行政行为的依据。但是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海洋立法规划,立法滞后于我国海洋开发利用及管理的进程,整体法律构建根基不稳,法律体系的构建仍存在较大问题。当前,我国海洋立法体系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宪法明确承认、缺少海洋基本法、海洋法律覆盖仍存在空白、与国际对接立法相对滞后这四个问题。海洋公共治理所赖以实现的制度架构与设计是其公共治理结构,主要是由体现价值的法律制度结构与实现价值的治理体制结构组成。这既是一个静态的可考察的结构,也是一个动态的可运作的结构。海洋公共治理能否实现善治目标最初取决于它的治理结构的好坏。海洋法律制度结构主要由一系列互相紧密衔接的法律规则组成,其制度结构的好坏取决于这些法律之间能否彼此衔接成为一个紧密的规则体系。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7713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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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5 |
作者 | 朴星花、吕承文 |
绘制单位 |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南京审计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