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92—2018年美国历年挑战我国海洋权利主张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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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军舰擅闯我国南海岛礁邻近海域的国际法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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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代码表示的挑战事项:A-军舰/军用船舶在领海的无害通过须获事先批准;B-“过度的”直线基线;C-国内法对管辖海域内的外国实体未经许可的测量活动确立刑事责任;D-对专属经济区上空宣告管辖权;E-毗连区内的安全事项管辖;F-对无意进入领空的飞越防空识别区的外国航空器设限;G

自1991年起,美国强化了其海军执行“航行自由行动”的力度,并逐年在其政府的官方渠道公布《航行自由行动年度报告》,(6)罗列出美国政府所认定的其他国家的所谓“过度海洋主张”(excessive maritime claims),(7)对他国的海洋权利主张进行挑战。这种挑战活动反映了美国对于他国的所谓“过度海洋主张”的基本立场:“(美国)无论如何也不会默许其他国家在航行、飞越及其他有关公海用途上蓄意限制国际社会的权利和自由的单方面行为”。(8)作为美国所指认的提出所谓“过度海洋主张”的国家之一,我国自1992财政年度(9)起共有16个年度遭到美国的挑战,属于受到美国“航行自由行动”挑战年度频次最多的国家。具体情况见下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