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对应股票香港上市债券子样本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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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特质波动率对公司信用信息的反映研究——基于中国资本市场的证据》
注:***、**和*分别代表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
表10、表11的结果与表8、表9相类似。同样,选择Fama-French(2015)五因子模型回归残差所得的特质波动率对债券利差的影响和解释能力也只在对应股票在香港上市子样本和对应股票可融资融券的子样本中显著,并且表11中的结果与表9中的结果在数值上更是区别甚微。这也说明了以股票特征分类的债券子样本中股票特质波动率对债券利差影响结果的稳健性。因此,公司特质波动率只有在有效市场的限制下可以反映公司信用信息。
图表编号 | XD0017651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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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1 |
作者 | 杨璐、黄金鑫 |
绘制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