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初中1—3年级“篇章”内容学习的表现及说明》
在能力指标之下确定相应的学习重点,学习重点的内在逻辑是学生对学习内容研习基础上的具体表现,判断其对一项或多项基于核心素养的能力指标实现程度。具体来说,学习重点分为聆听、口语表达标音符号与运用、识字与写字、阅读和写作六项,全面囊括了语文学习要求的听、说、读、写;学习内容分为文字篇章、文本表述和文化内涵三大类别,又细化为12个次项目。在表2中,以“篇章”学习内容的学习在“阅读”方面的学习表现为例,解析初中1—3年级篇章部分内容学习与阅读之间内在关系,以及对应的语文核心素养的说明。值得一提的是,台湾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将“议题”这一专题课程讨论形式融入学习重点框架中,突出对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关注,以增加国文课程与教学的丰富性和时代性,设置了四项重大议题和十五项相关议题供参考。在表3中,以“环境教育”议题的“能源资源永续利用”主题为例,说明两个不同学段在“能源资源永续利用”议题中需要实现的素养说明。
图表编号 | XD0017428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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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5 |
作者 | 王亚 |
绘制单位 | 阿坝师范学院教师教育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