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领域派出机构及其主要职能情况比较》

《表1 不同领域派出机构及其主要职能情况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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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监督管理体制现状及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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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发挥派出机构在各个片区的监督职能,是监督工作整体上得以有效落实的必要条件。对照这一做法,水利行业应进一步发挥流域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能,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组建流域监督队伍,并将其作为水利部监督机构的直属派出机构管理,开展流域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流域内各个省份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流域特点,指导推动整改工作,并将监督检查情况积极向水利部反映。需要指出的是,作为水利部的派出机构,七大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责与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派出机构有所不同(见表1)。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相关省份履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职责。而流域管理机构主要是履行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责,包括负责保障流域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工作、防治流域内的水旱灾害,指导流域内江河湖泊的治理和开发等。因此,流域管理机构在开展水利监督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充分体现流域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将流域水行政管理工作与水利监督工作相结合,在履行业务管理职责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完成水利部交办的监督工作,并基于水利监督结果,协调流域内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整改,提升水利行业管理水平,实现业务管理与水利监督互促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