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城乡家庭在其他商品类别消费上的差异》
注:括号内为稳健标准差;***、**、*分别代表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表中(1)~(5)行是用表2第(5)列的回归方法更换因变量后得到的城乡虚拟变量的系数回归结果,代表城乡家庭其他消费支出比例的差异。考虑到文章篇幅的限制,这里省略了其他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
根据居民预算约束,如果农村家庭在炫耀性消费上支出比例更多,那么它在其他消费类别上的支出比例将会更少。于是我们利用同样的方法估计了城乡家庭在其他消费类别上的差异,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中可以看出,除了在家具消费上农村家庭的支出比例高于城镇居民外,在其他消费类别上的支出比例都要低于城镇居民,而家具消费也具有一定的可见性,这与我们的预期一致。
图表编号 | XD0016986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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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0 |
作者 | 刘庆坤、朱喜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