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家庭可见性消费与参照家庭平均收入的关系》
注:括号内为稳健标准差;***、**、*分别代表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表8中列示了家庭可见性消费对参照家庭平均收入和其他控制变量的部分回归结果;参照家庭平均收入定义为该家庭所在地区(以省为单位,区分城镇和农村)的家庭平均收入;考虑到文章篇幅的限制,省略了以下变
正如前文所述,如果社会地位寻求动机是可见性消费的主要影响因素,那么家庭可见性消费应该与其参照群体的平均收入呈负相关,且这种关系不仅存在于总体样本中,也分别存在于城镇样本和农村样本中。如果该参照群体的平均收入水平解释了城乡家庭的可见性消费差异,那么当我们控制了家庭参照群体的平均收入后,城乡可见性消费差异应当减弱甚至不再显著。基于此,我们估计式(2)和(3),结果如表8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6986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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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0 |
作者 | 刘庆坤、朱喜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