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城乡家庭可见性消费差异》

《表2 城乡家庭可见性消费差异》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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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炫耀性消费差异的根源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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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稳健标准差;***、**、*分别代表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表1中列示了家庭可见性消费对城乡虚拟变量和其他控制变量回归中城乡虚拟变量的系数,代表城乡家庭可见性消费支出比例的差异;参照家庭平均收入定义为该家庭所在地区(以省为单位,区分城镇和农村)的家庭

由表2可知:第一行的回归中未加任何控制变量,此时城乡虚拟变量的系数为负值,是由于农村家庭的收入远低于城镇家庭,因而在炫耀性消费上的支出要低于农村家庭;在第二行中,我们控制了家庭当年收入,可以看到此时系数明显变小了,但是由于消费主要和家庭永久收入而非家庭当年收入相关,所以此时系数仍为负数;在第三行中,在用家庭总消费支出作为家庭永久收入的代理变量后,城乡虚拟变量的系数变为正数,说明家庭总消费支出对可见性消费有显著影响;在第四行中,为解决第三行回归中的内生性和测量误差相关性的问题,采用工具变量回归的方法,此时系数显著变大了;在第五行中,当我们加入户主的相关信息等其他控制变量进行回归时,结果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正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在所有年份的回归中,在控制家庭永久收入、净资产和户主特征等变量后,农村家庭可见性消费支出比例高于城镇家庭,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