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营改增”对企业多元化经营影响:反事实检验》

《表6:“营改增”对企业多元化经营影响:反事实检验》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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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与企业经营决策:专业化还是多元化——基于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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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样本是依据2010年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占流转税比例低于0.1%为处理组,高于0.1%为对照组,故通过更换处理组和对照组的选择依据来进行稳健性检验。按照是否缴纳营业税来划分标准,规定2010年不缴纳营业税的制造业企业定义为纯制造业企业,作为处理组,把制造业企业中缴纳营业税的企业作为对照组。从表9至表11可看出,最后得出结果与上文中的结果一致,说明本文得出的结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