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
注:***、**、*分别表示在0.01、0.05和0.1的水平上显著。
(1) PSM-DID。本文把营改增试点企业设置为实验组,依据试点企业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一年的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固定资产占比、研发支出、企业规模等指标,通过最邻近匹配寻找到与实验组匹配的对照组样本,用倾向得分匹配测试进行稳健性检验,最终本文共获得727组配对样本进行回归。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模型(1) post的系数为0.034(t=2.87),在1%水平显著,表明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服务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提高;模型(2)中交互项post×tax burden的系数为-0.054(t=-2.49),在5%水平显著,表明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服务业企业实际流转税税率降低有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税制改革的财富分配效应;模型(3)中交互项post×assets turnover的系数为0.078(t=4.24),在1%水平显著,表明营改增政策实施后,试点企业经营绩效改善有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税制改革的财富创造效应。检验结果与前文实证结果一致。
图表编号 | XD0021852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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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31 |
作者 | 谢获宝、惠丽丽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