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0 稳健性检验:促进抑或抑制:“营改增”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
表10对上文的研究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模型(1)-(4)排除了政策实施效果受时间趋势对实证结果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安慰剂检验。其中,模型(1)、模型(2)将政策的改革时间2012年提前一年,用2011年作为双重差分模型时间分界点,结果表明,将时间提前一年后,政策效应的交乘项并不显著;模型(3)、模型(4)将政策的改革时间2012年滞后一年,用2013年作为双重差分模型时间分界点,结果表明,将时间滞后一年后,政策效应的交乘项也不显著。由此,我们得到了验证,提前或滞后一年企业创新行为的政策效应不存在显著影响,说明确实是2012年营改增政策的颁布对企业的创新行为产生了正向作用,排除了时间趋势的影响。模型(5)、模型(6)考虑了双重差分模型的前提是需要考虑到实验组和对照组是否满足共同趋势假说,若不满足则模型的使用不具有代表性。因此,我们参考Angrist&Pischke(2015)的做法,在回归中加入“省份固定效应”变量来验证共同趋势假说。从第(5)(6)列可以发现,政策影响交乘项依然显著为正,说明模型满足共同趋势假设,双重差分模型建立正确。
图表编号 | XD0020624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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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15 |
作者 | 沈小燕、陈柳卿、马娟 |
绘制单位 | 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