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营改增”对企业税务风险的影响的稳健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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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中国企业税务风险的影响研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双重差分模型的分析》
接下来,本文参考曹平和王桂军(2018)的做法,从改变样本容量角度进行了检验。第一,考虑不同的时间窗口区。众所周知,2009年我国对增值税进行了一次重大调整,将“生产型增值税”调整为“消费型增值税”。虽然那次改革的重点对象主要为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企业,但作为产业链上游的营业税纳税企业难免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这可能导致2009年前后营业税纳税企业的税务风险出现差异,影响本文估计结果的稳健性。因此,为了防止时间窗口区对本文估计的偏误,我们删除了2008—2009年的样本数据,并重新进行DID回归。从表6看,我们所关心的DID系数无论采用面板固定效应还是最小二乘法估计仍然十分的显著。第二,删除国有企业重新进行DID回归。由于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十分密切,往往拥有更多的权利,这可能会导致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在税务风险上存在差异,导致本文估计的结果有偏误。为此,删除国有企业后重新进行DID回归。从表6的回归结果可知,删除国有企业并不影响本文的回归结果。这进一步证明了本文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图表编号 | XD0012693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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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谭光荣、黄保聪 |
绘制单位 |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财税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