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类型医药用途权利要求的可专利性》

《表1 不同类型医药用途权利要求的可专利性》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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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医药用途发明专利的审查标准沿革及中欧审查实践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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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首次药用相类似,“物质X,用于治疗疾病Y”可以接受,条件是该权利要求相对于公开了物质X可以用作药物的现有技术具有创造性。表1示例性列出了各类权利要求的可专利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