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发行方式对行政干预效应的影响》

《表4 发行方式对行政干预效应的影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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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与地方债发行利率异象——基于搭售合约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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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验证以上结论的可靠性,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问题,大体支持本文的研究结论:第一,本文用两种不同基准利率测算利差,回归结果相一致,能确保结果的稳健性。第二,将被解释变量替换为票面利率。由表3和表4可知,用发行前5个工作日相同期限的国债收益率均值(rate5)作为无风险利率进行回归,R2最大,回归结果最好,因此稳健性检验主要使用rate5作为控制变量。在实证模型(2)和(4)中补充无风险利率(rate5)的控制变量,表5的第(1)列和第(2)列分别为模型(2)和(4)的回归结果,与前文大体一致,能够较好地支持本文的两个假说。第三,使用《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发布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gov2)作为行政干预的代理指标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因遗漏变量而导致的内生性问题。表5的第(3)列和第(4)列分别为模型(2)和(4)的回归结果,与前文大体一致,本文的结论是稳健的。第四,替换财政压力的代理变量,使用按照考虑了转移支付的财政收入计算得到的财政压力指标(czyl2)和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各省财政困难系数(czyl3)作为财政压力的代理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有助于确保回归结果的稳健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