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各类土地供应方式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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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机场发展的土地供应和经营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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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供应由行政配置逐步走向市场化配置,配置方式也是在国家制度框架中进行选择的,并未针对机场地区发展创新出特殊的供应模式。然而,我国现有的供应模式不能完全满足机场需求(表3):一方面,行政划拨虽然定向供应且无地价无年期限制,但土地权能受限;协议出让、作价出资都以市场价格供应土地,成本随市场行情波动,且较高;招拍挂出让完全由市场竞争决定,可能加剧多元主体的形成,土地溢价较高;而土地租赁年期较短,影响长远使用。另一方面,虽然除招拍挂外其他供应模式都可定向供应,但其他单位可通过地方政府拿到土地,因此土地主体难以有效控制,从而导致机场不能根据机场规划和发展计划全面统筹,因此无法完全满足机场规划实施需求。此外,分批次供应需多次操作、反复沟通,同时也需分批完成评估、测绘等技术工作,交易成本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