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次降雨基本特征:汾河上游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对坡地水土流失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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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上游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对坡地水土流失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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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7年侵蚀性降雨(≥12mm)次数分别为8,19,17次,2015年大雨、暴雨次数各为1次;2016年大雨、暴雨次数分别为4,1次;2017年大雨、暴雨次数各为4次。本研究主要关注大雨及以上侵蚀性降雨对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坡面产流产沙及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对坡面径流和泥沙调控能力,故从2015—2017年雨量资料进行摘录,选择雨量接近的大雨、暴雨和大暴雨共8次。各次降雨基本信息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