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体育馆照明标准值:体育场馆赛场照明设计探讨》
注:(1)表中同一格有两个值时,“/”前为主赛区PA的值,“/”后为总赛区TA的值。(2)体操应避免灯具和天然光对运动员造成的直接眩光和光泽表面对运动员造成的间接眩光。(3)对有电视转播的羽毛球决赛、半决赛总赛区照度水平宜按主赛区要求取值。(4)羽毛球背景(墙或顶棚)表面的
一些体育场馆各种运动项目场地照明的主要参数指标如表2、表3、表4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2316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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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5 |
作者 | 叶凌 |
绘制单位 |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